林思銘 質詢 劉萬基、陳信旗:詐欺加重處罰、金融法規、法官房間藏款、揭弊者保護法
2024/5/1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二)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三)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四)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六)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七)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 【第二案(七)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詢問業者利用職務機會詐欺是否已有金融法規處罰,並要求說明300萬元藏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房間一事的調查結果。官員表示金融法規已有較重刑罰;委員另關切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進度,建議先推動公部門制度。
- 要求說明涉案律師將300萬元藏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房間一事的調查結果。
- 要求加快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的處理進度。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金管會反對增訂金融、電信及網路業者身分加重處罰的理由是什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規制度組 組長 劉萬基:行政院討論後認為不需要加重處罰。
- 金融法規是否已對相關身分犯訂有處罰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規制度組 組長 劉萬基:金融法規已有相關規定,處罰得更重。
- 涉案律師將300萬元放在實習法官房間一案,調查結果如何?/司法院刑事廳 副廳長 陳信旗:目前應由橋頭地院處理,可能尚未調查出結果。
- 實習法官所稱受託買房的辯詞合理嗎?/司法院刑事廳 副廳長 陳信旗:要看具體事實,再作判斷。
- 司法院要詳盡調查此事。/司法院刑事廳 副廳長 陳信旗:法院和司法院一定會詳盡調查。
- 司法院要嚴加查明此事。/司法院刑事廳 副廳長 陳信旗:一定會查明是否涉及違法或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 法務部是否考量修律師法,將參與詐欺犯罪的律師除名?/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我們非常同意;律師不應知法犯法,檢察官已積極查辦並起訴多名律師。
- 請法務部儘速提出律師法修正。
- 行政院版揭弊者保護法何時提出?/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院會已審查通過,應該在進行中,很快就會送到立法院;我會轉達。
- 請行政院在一個禮拜內完成審議並將揭弊者保護法版本送到立法院。/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廉政署會轉達這個訊息。
官員答應的事
- 司法院刑事廳 副廳長 陳信旗:詳盡調查相關情事
- 司法院刑事廳 副廳長 陳信旗:查明是否涉及違法或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 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將行政院版本送到立法院(期限:很快)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4-05-1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63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63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8 期(第 1 冊),第 39–28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