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 質詢 吳三龍、黃謀信:總統特赦、停審案件、追訴期、保外就醫
2024/5/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總統行使特赦後,該案未沒收之不法所得及停審未定讞案件之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總統特赦對司法公信與教育的影響,並追問停審案件、追訴期及不法所得沒收如何處理。司法院秘書長表示停審案件不在特赦範圍,法務部次長稱追訴期不會因此減少,保外就醫活動則依個案及醫療證明審酌。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說明特赦對未定讞停審案件及不法所得沒收的影響。
- 要求說明保外就醫者參與政黨活動是否符合相關限制。
- 要求釐清停審案件的追訴期及後續追查處理。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特赦對下一代教育有什麼影響。/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秘書長表示是否特赦、如何特赦各有看法,並尊重總統職權,未回答對教育的影響。
- 委員詢問特赦對教育及判決效力有什麼影響。/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特赦會影響現有判決效力,可能動搖判決確定力及既判力,但這是特赦制度的意義。
- 委員詢問停審中的案件是否在特赦範圍內。/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特赦原則上限於已確定案件,停審案件基本上不受特赦效力影響。
- 委員詢問停審案件未來是否繼續審判,並要求檢察官表示意見。/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次長表示審判部分由司法院處理,個案中檢察官已表示意見,並注意停審相關消滅時效規定。
- 委員詢問停審未定讞案件如何處理。/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停審未定讞案件原則上屬審判核心事項,由個案承審法官本於權責處理。
- 委員詢問停審條件及法務部提出的保外就醫限制。/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秘書長表示停審是因生病;次長表示是否准許由法院法官決定,相關限制是外界俗稱的「四不」。
- 委員詢問陳水扁是否觸犯保外就醫的四項限制。/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次長表示三十八次展延保外就醫都有審酌相關因素,個案由臺中監獄等單位處理。
- 委員詢問參加政黨週年活動及政治活動是否違反保外就醫限制。/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次長表示臺中監獄審酌相關醫療證明,認為相關活動有助於個人醫療,並稱由臺中監獄及矯正署職權處理。
- 委員詢問接受政黨立委提名及參加政治性募款餐會是否為政治活動。/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次長表示答案與前述相同,判準機制相同,並稱相關事項屬臺中監獄及矯正署職權。
- 委員詢問停審對追訴期的影響,尤其是否使同案未起訴者超過追訴期。/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次長表示停審會影響追訴期;未起訴的同案被告追訴期可能屆滿。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傅崐萁委員質詢,2024-05-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51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51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5 期(第 1 冊),第 147–21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