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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質詢 鍾興華、瑪拉歐斯:大樓搬遷、員工權益、緩衝期

2024/5/1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就「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長就「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員工搬遷至桃園後的工作安排及不願前往者的權益。勞動部次長表示緩衝期與離職補償可由雇主和工會協商,基金會表示將討論;委員建議緩衝期至少三個月。

  • 要求搬遷後至少提供三個月緩衝期,供員工適應及安排家庭生活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目前有多少人要繼續去桃園上班?/原住民族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鍾興華:副主委請基金會說明。
  2. 目前有多少人不想去桃園?/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瑪拉歐斯:約15%要留在臺北。
  3. 留在臺北的員工會在哪裡上班?/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瑪拉歐斯:未來會在臺北租辦公空間,處理較緊急業務。
  4. 15%員工不去桃園要怎麼處理?/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瑪拉歐斯:可能依勞動基準法資遣,並給予福利。
  5. 總部移去桃園後,為什麼還要在臺北設辦公室?/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瑪拉歐斯:臺北會保留辦公空間,方便辦理臺北市新聞。
  6. 為什麼當初沒有考量臺北與媒體較近,仍決定兩個單位都遷去桃園?
  7. 請在一個禮拜內提供所有計畫及辦公室用途資料。
  8. 員工搬到桃園一、兩個月後不適應,想回來時要怎麼處理?/勞動部勞動關係司 副司長 黃琦雅:勞動部說明,猶豫期可由企業與工會協商,並議定員工離職時的補償。
  9. 副主委是否聽到勞動部的說明?/原住民族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鍾興華:副主委表示,不願意者可有非自願離職及失業給付,並提到緩衝期。
  10. 員工搬遷後發現環境不適合,是否可以有緩衝期?/原住民族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鍾興華:會和基金會討論是否設置緩衝期。
  11. 建議至少給員工三個月緩衝期,請注意這件事。/原住民族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鍾興華:會列入研究參考。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美惠委員質詢,2024-05-1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40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40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3 期(第 1 冊),第 123–190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王美惠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