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質詢 吳三龍、周玫芳:保單強制執行、執行案件量、保險保障
2024/5/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未符比例原則紛爭頻傳亂象如何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8案。)
委員詢問保單解約償債裁定造成民事執行案件增加時,司法院如何因應工作量並保障人員健康,要求提出明確指引。司法院表示已增設人力與辦公室,並稱裁定針對人壽險;金管會則提及接獲健康險遭執行的反映,官員表示將研議處理。
- 要求司法院提出因應案件量增加及保障執行處人員身心健康的措施與明確指引。
- 要求釐清並明確指引健康險、傷害險是否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
- 要求研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的保單是否應排除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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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各地民事執行處如何消化大量新收案件?/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案件突然增加,司法院一定要緊急應變。
- 如何保障同仁健康權,並有沒有在做行政指導及指引?/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一定會儘速積極面對。
- 到底要怎麼做?/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臺北地院新增執行股、人力及委外人力,並增設辦公室。
- 增加人力是不是要處理這方面的案件?/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一定要克服。
- 裁定所說的「必要時」如何認定?/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實務運作要兼顧情、法、理,合乎時宜。
- 認定「必要時」是否交由民事執行處人員處理?/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司法院會儘速協助處理相關因應事項。
- 執行處是否有量能讓兩造陳述意見並實質認定必要性?/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司法行政能著力的部分,一定會處理。
- 健康險及傷害險已擴大成為執行標的時,司法實務要如何補救?/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民事廳會確認保單類型及附加保險,並予以審酌;實務上也有相關程序。
- 健康險及傷害險的保單也可以作為執行標的嗎?/司法院民事廳 廳長 周玫芳:該裁定只針對壽險,沒有對健康險及傷害險作裁定。
- 金管會報告稱裁定影響擴及傷害險及健康險,司法院說法不同,情況如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實務上確實有聽到業者反映,有些健康險被強制執行。
- 不是人壽險的單純附約,執行法院可以執行嗎?/司法院民事廳 廳長 周玫芳:單純附約通常不會這樣執行;健康險和醫療險通常沒有解約金。
- 請責成各地方法院訂明確指引,排除非附約的健康險及傷害保險作為執行標的。
-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的保單,能否排除執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要看各方共識,保險契約非常複雜。
-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的保單,能否排除執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會跟公會討論細節。
- 附約延續時,保費要不要增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依照原來的方式。
- 相關指引要趕快訂出來。
官員答應的事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與公會討論保單細節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4-05-0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36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368;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3 期(第 1 冊),第 65–12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