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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質詢 吳三龍、施瓊華:保單強制執行、保障型保單、執行作業原則、救濟宣導

2024/5/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未符比例原則紛爭頻傳亂象如何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8案。)

委員以癌症險遭扣押及家庭保單遭執行等案例,詢問保單解約執行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要求研議排除部分保障型保單或設扣押上限,並建立統一作業原則。司法院表示將協調處理,保險局稱會訂參考原則;委員並要求相關機關一個月內提出報告及宣導計畫。

  • 要求司法院、法務部及金管會等依保單類型及解約金研議部分保單排除執行或設定理賠金扣押上限。
  • 要求建立統一的保單強制執行格式、流程及參考原則,相關機關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保險局將保單復效延續條款納入普惠金融檢查項目並定期公告。
  • 要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一個月內提出透過電視、廣播及網路宣導保單強制執行救濟方式的計畫。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秘書長是否認同強制執行保單解約未符比例原則?/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秘書長沒有明確回答。
  2. 局長認為誰獲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大家都是受害者。
  3. 健康險、癌症險理賠後,保戶為什麼還要繼續繳保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醫療險、健康險具有延續性。
  4. 保戶保單給付被扣,這樣公平嗎、應不應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署長 黃玉垣:署長認為保戶很可憐。
  5. 法院要怎麼幫保戶,有沒有救濟辦法?/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法院仍應儘量符合比例原則。
  6. 保障型保單解約金少、保戶因此失去健康保險,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署長 黃玉垣:目前以行政指導方式辦理,各分署會考量。
  7. 能否依保單類型、解約金設定執行範圍,排除部分保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保險局表示已在辦理;執行署表示保險法有規定就會配合。
  8. 由哪個單位制定保單執行標準?/司法院民事廳 廳長 周玫芳:保險局會找壽險公會擬參考原則。
  9. 司法院能否參照刑事案件執行作業要點,訂定保單執行與解約分類要點?/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司法院會積極協調。
  10. 保險公司目前如何處理主約遭強制執行後附約失效的問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保險公司會主動加批附約延續條款。
  11. 評議中心是否收到保戶求助,能否協助救濟?/:有這類案件,但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不屬金融消費爭議。
  12. 評議中心願不願宣導保戶向法院或分署提出異議?/:評議中心表示原本就有教育宣導;對加強宣傳則表示會儘量做。
  13. 能否統一保單強制執行格式、流程並訂參考原則,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司法院會儘量協調並處理;保險局可以在一個月內提供參考原則。
  14. 保險局提供資料後,司法院能否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司法院表示會彙整,並會積極處理。
  15. 能否一個月內提出透過電臺、電視、網路加強宣導的報告?/:評議中心表示會提出報告,但對電視、電臺宣導有所保留。

官員答應的事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提出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期限:一個月內)
  • 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彙整並提出保單強制執行書面報告(期限:一個月內)
  • :提出保單宣導做法報告(期限:一個月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鍾佳濱委員質詢,2024-05-09,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36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36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3 期(第 1 冊),第 65–12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鍾佳濱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