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 質詢 吳容輝、王俊龍:國土功能分區、村里長慰問金、地方財源、所得稅
2024/5/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等37案,詳見議事日程。 【5月8日及9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關切國土功能分區圖僅有三個縣市提送,要求內政部了解原因並審慎處理國土計畫法上路;內政部表示將與地方溝通,盼六月底前陸續提送。委員也要求中央負擔村里長春節慰問金並釐清是否課稅,官員表示財源原則由地方負擔,稅務性質將再與內政部討論。
- 要求內政部了解尚未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的縣市原因,審慎處理國土計畫法上路時程。
- 要求中央負擔村里長春節慰問金相關費用。
- 要求賦稅署釐清春節慰問金是否應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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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截至今天,有幾個縣市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據了解有3個縣市提交。
- 國土計畫法是否會延後上路?/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原則上仍按照既定期程。
- 了解未提交縣市的原因並協助他們。/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表示會了解。
- 審慎了解各縣市需求,避免倉促讓國土計畫法上路。/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會再與縣市政府溝通。
- 為什麼在交接前宣布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問金?/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表示議題已談多年,並非總統卸任前才開始談。
- 為什麼修法版本尚未經行政院通過,內政部就先行公布?/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村里長聯誼會曾向部長反映,且當時仍在與地方溝通財政問題。
- 春節慰問金是否應由中央負擔,以解決地方財政困難?/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依地制法或財劃法,財源須由地方負擔;另有財政收支短差補助機制。
- 村里長春節慰問金是否需要繳稅?/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認為慰問金是事務補助費,不是個人所得;專門委員表示須再與內政部討論其性質。
- 請賦稅署發函說明春節慰問金應比照事務補助費免納所得稅。/賦稅署 專門委員 王俊龍:專門委員表示春節慰問金性質要與內政部討論。
- 未來能否讓村里長事務費與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隨公務員調薪?/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表示可以討論;若委員有共識,也可以。
- 能否每月增加3,000元村里長為民服務費?/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表示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已涵蓋為民服務性質。
- 請內政部研議事務補助費與為民服務費是否不同。/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次長表示事務補助費具有彈性,可用於公共或服務支出。
官員答應的事
- 內政部 次長 吳容輝:與縣市政府溝通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許宇甄委員質詢,2024-05-0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33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33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42 期(第 1 冊),第 69–2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