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 王美花:中小企業研發、租稅優惠、員工教育訓練
2024/5/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詢答及處理,委員郭國文等人提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4月29日、5月1日及2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件數偏少,詢問能否放寬租稅優惠門檻,並建議將員工教育訓練費用納入抵減。經濟部表示相關訓練費用目前可列為一般費用扣除,沒有額外加成減除,並同意研議後提供報告。
- 請經濟部與財政部研議放寬中小企業研發租稅優惠門檻。
- 請經濟部與財政部研議員工教育訓練費用納入租稅抵減優惠,並於兩至三個月內向委員辦公室提出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中小企業是否承擔臺灣經濟發展的責任?/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是的,中小企業承擔臺灣經濟發展的責任。
- 中小企業研發經費占比低的原因及面臨的困境是什麼?/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製造業中小企業在人力及經費上較有限,因此占比比較低。
- 全臺適用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的件數有多少,手上有相關數字嗎?/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修法後預計每年申請約320家,目前約304家。
- 是否將更多中小企業的聲音納入重要交接事宜,並重視中小企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是的。
- 是否研議將員工教育訓練成本納入抵減優惠項目,並在2、3個月內提供報告?/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目前企業員工教育訓練費用都可列為費用抵減,沒有另外加乘減除。
- 是否將員工教育訓練抵減列為重要交接事宜並開啟相關討論?/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是。
官員答應的事
- 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將員工教育訓練抵減列為重要交接事宜並開啟相關討論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4-05-02,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211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111;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38 期(第 1 冊),第 419–5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