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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質詢 吳三龍、周玫芳:法官工作負擔、訴訟案件減量、法院程序簡化、專家參審

2024/4/2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司法改革多年仍未減輕法官負擔的原因,並指出案件增加、人力增幅有限。委員建議移出或簡化部分法院程序,並檢討濫訴裁罰、專家參審及最高法院自為判決等作法;司法院秘書長表示法人登記已由行政同仁處理,並有專家諮詢制度,委員要求一個月內回應。

  • 要求司法院檢討法人登記、票據公示催告、收養認可等程序及其他減輕法院負擔的作法。
  • 要求司法院一個月內就所提減量項目提出簡單回應。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八年來為何仍在討論減輕法官工作負擔。/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案件增加,案件繁雜度也增加。
  2. 委員詢問司法人力是否不足。/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顯然不夠,因為受限於總員額法。
  3. 委員詢問法官每月新收案件的中位數。/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秘書長說明統計包含一般簡易案件,未回答中位數。
  4. 委員建議讓工程、金融、智慧財產等案件引進專家參審,以減輕法官壓力。/司法院民事廳 廳長 周玫芳:目前有專家諮詢制度可以運用。
  5. 委員提及債務清理及保險查封等執行業務造成法院負擔。/司法院民事廳 廳長 周玫芳:目前消債中心設於士林及臺中,全面移撥不可行;各地成立中心也有執行困難。
  6. 委員請秘書長一個月內提供簡單回應。/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秘書長答應。

官員答應的事

  • 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提供簡單回應(期限:一個月)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珊珊委員質詢,2024-04-2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64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648;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33 期(第 1 冊),第 187–250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黃珊珊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