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隆 質詢 王美花:停電與缺電、電力建設、工廠罰則、事故停復工
2024/4/2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處理或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1案。 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月24日及25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停電事故被說成缺電,要求部長持續說明事故與電力建設情況,並尊重專業人員判斷。談及工廠管理輔導法時,委員認為罰則偏低,提及提高罰鍰及將重大事故停工、復工程序入法;官員回應未明確呈現。
- 要求部長及相關同仁持續對外說明停電事故、電力輸送與電廠建設的事實。
- 請部長考慮將重大事故停工及復工程序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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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部長怎麼看待專業經理人的意見不被接受、遭到渲染的現象?/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經理人感到挫折;應就事論事,並區分事故與能源政策,不要混為一談。
- 電力輸送出去的部分,仍要持續溝通說明嗎?/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臺北市政府最近終於給了許可,所以會加緊興建,並先蓋臨時的、再蓋正式的。
- 部長同意重大狀況時得勒令停工、申請後再復工的作法嗎?/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本來對情節重大的情況,就有這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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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賴瑞隆委員質詢,2024-04-2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64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64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33 期(第 1 冊),第 115–18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