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質詢 周萬來、陳明堂:國會調查權、聽證適用範圍、藐視國會刑責
2024/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質疑修法對藐視國會行為及調查、聽證適用對象的界定不清,可能使民眾、媒體及法人因未出席或未提供資料而受刑責。官員指出部分用語可能是不確定法律概念,並提及釋字第585號及調查權的限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秘書長認為「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包括哪些行為?/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秘書長表示無法回答。
- 次長認為「其他藐視國會行為」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則?/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該用語在文字上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 第四十五條所稱「法人」是否包括公司、學校及醫院?/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法人包括公私法人。
- 第四十五條所稱「機關」是否包括獨立機關及公平會?/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都包括在內。
- 第四十五條所稱「人民團體」是否包括一般賞鳥協會?/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統統包括在內。
- 第四十五條所稱「個人」是否包括公民記者?
- 若立委為喬貸款要求銀行出席聽證、提供資料,拒絕會被判刑,這種情況會發生嗎?/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秘書長表示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是合議決定,不會出於個人因素。
- 釋字第585號有沒有提到刑責?/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釋字第585號沒有提到刑責。
- 若調查媒體報導所稱委員要求同僚捐款,記者是否有拒絕出席的權利?/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秘書長表示大法官解釋對部分記者報導有保護;並指出調查事項與報導是不一致的概念。
- 記者可不可以拒絕出席?
- 召委若天天邀請行政院長出席,院長不來可以判刑,行政院還能運作嗎?/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秘書長回應行政院長不到委員會來。
- 有沒有行政院長缺席相關的國外立法例?
-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虛偽陳述罪的適用主體包括哪些人或機關?/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依條文寫法包括全部。
- 該條文的適用對象是否包括人民?/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正當程序就是在……
- 人民被處三年以下刑責與行政官員被處一年以下刑責,哪一種刑責較重?
- 三年以下和一年以下,哪個刑度較重?/法務部 次長 陳明堂:次長表示三年以下較重。
- 請司法院、法務部於5月1日前提供自108年起相關訴訟法規違反案件的數量、違規態樣及罰鍰統計列表。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鍾佳濱委員質詢,2024-0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47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47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31 期(第 1 冊),第 479–53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