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質詢 劉孟奇:學生自治、學生代表、大學法修法
2024/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一)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四)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4月17日及18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北大學生發言受阻、校方人員介入學生會選舉,以及學生代表產生與校務會議同意權等問題,要求教育部一週內提出報告並檢視相關規定。教育部次長表示將了解情況、檢視學校規定,並持續推動大學法修法。
- 要求教育部一週內提出調查報告。
- 要求教育部檢視學生代表產生方式及校務會議同意權相關規定,研議修法。
- 要求將大學法修法列入交接清單。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不聽學生意見,應如何處理?/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教育部已和校長溝通,認為應充分和學生溝通。
- 校方介入學生會選舉是否踐踏學生自治?/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教育部這兩天才知道,仍在了解;若情況屬實,確實非常不宜。
- 何時能向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好,給我們一個禮拜。
- 若違反大學法,希望教育部採取具體行動。
- 學生代表是否應由學生推選,校方能否自行指派?/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學生代表應有學生意見基礎;產生方式要看學校制度,學校指派也不應是空白授權。
- 宜蘭大學由學務處推薦學生代表是否符合大學法及相關規定?/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教育部會檢視宜蘭大學的相關規定。
- 校務會議同意權爭議中不讓代表表決,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同意權精神?/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教育部會再檢視。
- 是否應修改相關辦法,明確規範同意權行使及學生代表產生方式?/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教育部會檢視是否可在子法或行政指導層次處理。
- 大學法到底修不修?/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修法工作持續進行;公聽會已完成,後續會依進度提出修法建議。
- 高教治理事項能否列入交接清單?/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是,這一定會。
官員答應的事
- 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提供相關情況的報告(期限:一個禮拜)
- 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提供檢視結果的報告(期限:一個月)
- 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提出大學法修法建議
- 教育部 次長 劉孟奇:將高教治理事項列入交接清單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范雲委員質詢,2024-0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41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41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30 期(第 1 冊),第 167–2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