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 質詢:國會改革、立法審議程序、國會調查權
2024/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質疑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的審議程序,並指出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及人事同意權等涉及憲法層次,不能只靠修法處理。委員要求在憲法框架下審慎審查;逐字稿未呈現官員明確回應。
- 要求在憲法框架及合憲原則下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柯建銘委員質詢,2024-0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37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