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 質詢:憲法修正、譴責程序
2024/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指出憲法不會因時代變化而在短時間內大幅修改,隨社會脈動修正的是法律或命令。委員要求若對委員行為有意見,應送紀律委員會處理,並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 要求日後對委員行為有疑義時,依程序送紀律委員會處理。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04-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37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