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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質詢 蔡碧仲:兒虐通報、刑法第286條、凌虐認定

2024/4/1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蘇清泉等2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國民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陳超明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九)、(十)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以兒虐通報增加及第286條相關案件數據,詢問修法效用與凌虐的認定方式,並指出幼兒難以表達受害情形。法務部說明凌虐可包括暴力、脅迫或違反人道的作為、不作為,造成身心痛苦。

  • 請法務部留意刑法第286條的規定。
  • 請說明凌虐行為的具體認定模式。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最近5年起訴書使用刑法第286條的件數有沒有數據?/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法務部有起訴數據:108年至112年分別為6、15、28、39、38件,另今年1至2月有17件。
  2. 確認這是從起訴系統撈出的資料嗎?/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是從起訴資料統計的。
  3. 兒少通報件數和第286條起訴、裁判引用件數相比,比例是否偏低?/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第286條第一項有114件、第三項前段有21件、後段有8件。
  4. 第286條使用率低,是否使加重刑責成效不彰?當初立法期待什麼成效?/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凌虐與受虐概念不同;凌虐案件才會到法務部,致重傷或死亡案件相較受虐數據比例較少,法制也需盤整。
  5. 請法務部研擬第286條有沒有需要修正的地方。/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沒有問題。
  6. 請法務部注意第286條使用率低、執行效果不彰的情形。/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法務部從一開始就與衛福單位連結,並設有合作平台。
  7. 請衛福部加強宣導非告訴乃論規定,讓社工及相關公務員發現狀況時通報。
  8. 請國家建立更綿密的安全網,保護兒童。
  9. 請司法院向法官宣導第286條第一項的行為模式認定。
  10. 請司法院法制化未成年證人保護,並在法制化前統一宣導。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04-1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28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28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9 期(第 1 冊),第 149–22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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