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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鎮軍 質詢 薛富盛:民營電廠碳費、環境統計資料、限塑管制、事業廢棄物、碳費優惠

2024/4/1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就「限塑政策執行成效,及家戶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減量之檢討與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4月15日及17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環境部長先前答詢民營電廠碳費問題有誤,要求更正並檢討納入收費;也指出報告數據與網站不一致,要求限塑擴及市場攤販及網購平台。委員另詢問廢棄物處理與監管,提出生物可分解塑料配套及碳費分級優惠建議;環境部長表示正朝碳費建議方向研議。

  • 要求環境部更正先前關於民營電廠碳費的答詢,並與經濟部檢討將民營電廠納入碳費收取對象。
  • 要求環境部確保書面報告數據與環境統計查詢網資料一致。
  • 要求環境部研議將公有市場攤販納入限塑管制,分短、中、長期推動並設定緩衝期。
  • 要求環境部研議將蝦皮、淘寶等網路零售平台納入包裝減量規範。
  • 要求加快可燃性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並建議為生物可分解塑料規劃使用或回收配套。
  • 建議碳費優惠費率分年提高,並設定產業逐年減碳目標及達標優惠機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部長是否熟悉環境部業務。/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不敢說細節都熟悉,但大方向和政策面熟悉。
  2. 委員詢問部長是否會為答詢負責。/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當然會負責任。
  3. 委員質疑部長先前對民營電廠收取碳費的答覆是否錯誤,並詢問是否刻意誤導或不熟悉業務。/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詢問委員所指不符合母法的部分。
  4. 委員指出電力業不收碳費,認為部長先前答詢錯誤,並要求部長負責任、不要誤導大眾。/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若委員認為答詢錯誤,便在此道歉並修改為正確內容。
  5. 委員要求檢討將民營電廠納入碳費收取對象。/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了解委員的意思,會檢討是否有漏洞。
  6. 委員詢問書面報告除已更正的三處外,是否還有其他錯誤。/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目前應該還沒有發現其他錯誤。
  7. 委員指出家戶垃圾統計與環境部網站數據不一致,要求承認錯誤並確保資料一致。/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認同報告資料與網站資料應一致。
  8. 委員詢問報告數據為何與網站公布資料不同。/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會請同仁確認資料。
  9. 委員詢問是否考慮將公有市場及攤販集中場納入限塑,並建議分期推動及設緩衝期。/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公有市場與傳統市場是重點,但推動速度較慢。
  10. 委員詢問蝦皮、淘寶等零售服務平台何時納入包裝減量強制規範。/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蝦皮、淘寶及momo應該都有納入。
  11. 委員詢問如何落實可燃性事業廢棄物分類、分流與清理,以及增加處理量能。/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已透過SRF推動可燃性事業廢棄物處理,並將製造審查由一道程序增加為三道,預期有所改善。
  12. 委員詢問能否加強要求工地加裝監視器。/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已在要求工地加裝監視器。
  13. 委員建議調查塑膠原物料使用量,並為生物可分解塑料規劃使用後回收配套。/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生物可分解塑膠混入一般塑膠會造成困擾,並答應委員建議。
  14. 委員建議訂定碳費優惠費率及產業逐年減碳目標,並請環境部參考。/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部長表示已朝委員建議的方向辦理。

官員答應的事

  • 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請同仁確認統計資料差異
  • 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規劃生物可分解塑料使用後的回收配套措施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邱鎮軍委員質詢,2024-04-1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24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24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9 期(第 1 冊),第 341–4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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