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發惠 質詢 蔡碧仲:虐童刑度、刑度衡平、年齡門檻
2024/4/1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蘇清泉等2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國民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陳超明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九)、(十)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表示支持檢討虐童案件刑度,但要求衡量各罪的法益侵害,避免刑度高於殺人罪或導致行為人隱匿傷者、不送醫。委員要求法務部說明刑度、假釋及年齡門檻的修法考量;法務部表示支持修法目的,但草案仍有部分須斟酌。
- 要求法務部在逐條審查時說明修法涉及的刑度、假釋及年齡限制等考量,並交代調整既有年齡門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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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法務部是否反對修法?/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法務部完全同意修法目的,只提供專業意見供委員參考。
- 請次長針對各案說明斟酌事項。/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次長表示沒有說修法違憲,並說明相關條文與假釋的考量。
- 請次長補充整體衡平法益侵害輕重的看法。/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次長表示可以讓他講清楚,並感謝委員給予說明機會。
- 法益侵害重者刑度較輕、侵害輕者刑度較重,是否不妥?/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次長認為法益侵害輕重與刑度不相稱,會形成奇怪的立法。
- 若虐童傷害致死唯一死刑,是否可能使行為人不送醫?/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次長表示罪刑相當有其意義。
- 年齡限制標準應有理由,十八歲有法律理由。/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次長表示可以改年齡,但應說明理由,並詢問改為六歲的根據。
- 請法務部在逐條討論時說明年齡限制的立場與看法。/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次長答應。
官員答應的事
- 法務部 次長 蔡碧仲:說明法務部對年齡限制的立場與看法(期限:進入逐條討論的時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沈發惠委員質詢,2024-04-1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21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219;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9 期(第 1 冊),第 149–22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