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 質詢:國會改革、調查權分工、藐視國會罪、立委自律
2024/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 (一)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一)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 (一)繼續審查委員羅智強等20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及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質疑不能以過去提出過國會改革方案作為通過現行修法的理由,主張應檢視規定的目的、手段與構成要件。委員並要求釐清立法院調查權與其他機關的分工,及藐視國會罪規定和立委自律機制;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要求就立法院調查權與監察院、司法機關的職權競合,以及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明確性充分討論。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沈伯洋委員質詢,2024-0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17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