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質詢:審查程序、藐視國會、刑法修法
2024/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 (一)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一)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 (一)繼續審查委員羅智強等20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及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認為審查缺少提案人說明與委員充分討論,要求召委調整議程,完成實質討論後再審查。委員並追問以刑法處理藐視國會的定義、適用對象及程序,主張檢視修法是否符合憲法權限架構;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
- 要求召委適度調整議程,讓提案說明及委員實質討論後再完成審查。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俊宇委員質詢,2024-0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17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