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質詢:國會職權、聽證調查、藐視國會
2024/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 (一)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一)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 (一)繼續審查委員羅智強等20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及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要求逐條審查前充分討論,釐清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各版本與刑法修正案的關聯,並詢問人民是否會被要求出席聽證、接受調查或質詢。委員認為「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刑罰規定不明確,並希望法務部表示意見;逐字稿未呈現官員的主要回應。
- 要求逐條審查前充分討論,釐清各版本草案的內容與差異。
- 要求法務部就草案涉及的人民權利限制及刑罰規定表示意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鍾佳濱委員質詢,2024-0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17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