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立委 › 李彥秀

李彥秀 質詢 簡美慧、李炳樟:兒少性剝削、預防再犯、虛擬貨幣金流、輔導教育

2024/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4月15日及17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創意私房案的金流既已受到關注,為何未及早查辦,並詢問緩起訴及相關處置如何預防再犯。官員說明緩起訴可命被告接受治療或輔導;衛福部長部分同意應精進輔導,並表示相關犯罪的輔導教育成效仍有疑慮。

  • 要求衛福部兩週內提出輔導教育精進改善計畫,說明如何預防再犯,並考量個案客製化處理。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副司長是否認為該緩起訴處分沒有輕縱。/法務部檢察司 副司長 簡美慧:法務部尊重北檢聲明;緩起訴處分已送高檢署再議,尚未確定。
  2. 委員追問副司長個人是否認為該處分沒有輕縱。/法務部檢察司 副司長 簡美慧:個人不便表達意見,因為今天是代表法務部備詢。
  3. 委員詢問個案是否需要心理治療,以及治療是否有助預防再犯。/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簡任技正 李炳樟:原則上可透過鑑定程序判斷個案是否需要治療;治療或輔導有助於改變行為。
  4. 委員詢問緩起訴能否加強心理治療、諮商及輔導以預防再犯。/法務部檢察司 副司長 簡美慧:緩起訴可命被告完成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或其他預防再犯的必要命令。
  5. 委員詢問檢方既已關注相關金流,為何沒有在前年揭發案件。/法務部檢察司 副司長 簡美慧:副司長不確定委員所指是否為111年檢察官已起訴的案件,也表示目前不清楚「早有掌握」的具體所指。
  6. 委員確認有處置必要時是否可以強制下架。/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嚴格來說,是依據母法第八條。
  7. 委員詢問部長是否認同把人民在乎的事當重要事情辦,就能提早處理。/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希望都能如此;但同仁過去處理時依照施行細則。
  8. 委員詢問部長是否同意個案矯正治療應客製化,並指出現行輔導容易流於形式。/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部長部分同意;認知教育輔導大致如此,且國外經驗顯示相關輔導教育無效。
  9. 委員要求兩週內提出輔導教育精進改善計畫,並檢討如何預防再犯。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彥秀委員質詢,2024-0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15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15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9 期(第 1 冊),第 227–340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李彥秀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