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 質詢 林右昌、陳慧娟:震災重建、活動斷層建築、軟弱底層建築
2024/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內政部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交通部觀光署、環境部、勞動部、農業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0403震災之災後救助、重建規劃及補助方式」及「從東華實驗室失火事件檢討災害防救之完備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0403震災是否需另訂重建條例,內政部長與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表示現有法規、預算及資源足以處理。委員並要求明確說明斷層周邊建築規範、協助高風險房屋評估及搬遷,並再次通知軟弱底層建築所有權人;官員表示將透過都市計畫處理並加強通知輔導。
- 要求明確說明活動斷層周邊建築的安全及限建範圍。
- 要求協助高風險房屋居民了解搬遷選項,並提供耐震評估及補強協助。
- 要求再次通知軟弱底層建築所有權人,並輔導進行評估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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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是否需要為此次地震訂定特別條例,或現行法律已足以處理。/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內政部長表示現有機制、法律及預算足以處理此次災害。
- 委員詢問房屋全倒或半倒後,剩餘貸款該如何處理。
- 委員詢問救災補助資源是否足夠,能否透過現有預算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 副主計長 陳慧娟:副主計長表示各部會目前盤點的救災及重建經費足夠。
- 委員詢問高風險開發帶有哪些防範措施。/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署長說明斷層周圍有範圍規定,開發須提出地質鑽探報告或強化建築基盤結構。
- 委員詢問近斷層建築安全範圍及是否應明確劃設禁限建範圍。/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部長說明依地震規模,斷層兩側劃設各100公尺、50公尺或30公尺範圍。
- 委員詢問斷層帶現有建築能否容積移轉、補助耐震評估或協助耐震措施。/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署長表示禁建區可透過都市計畫調整,容積移轉須視各都市計畫規定辦理。
- 委員希望有相關案件時,主管機關提供居民具體建議與協助。/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部長補充,容積移出或接收區域須經都市計畫劃定,不能自行移轉。
- 委員詢問是否已掌握或盤點軟腳蝦建築物,並要求評估、通知及輔導。/國土管理署 署長 吳欣修:署長表示已盤點並通知地方政府轉知所有權人;部長表示將再次通知並提醒所有權人進行評估與調查。
官員答應的事
- 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再次通知有資料的建築物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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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黃捷委員質詢,2024-04-1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14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14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8 期(第 1 冊),第 139–2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