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 質詢:國會調查權、言論免責權、文件調閱權
2024/4/1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事由:「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防範機密外洩危害國安」公聽會)
委員指出,司法院解釋將調查權與文件調閱權置於憲法架構及權限限制之下,並認為立法委員若要取得調查權,應在修憲時取消言論免責權。委員以質詢揭露馬王政爭相關情事為例;官員尚未發言,主持人宣布委員及學者專家發言完畢。
- 建議修憲時,若賦予立法委員調查權,應取消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蔡易餘委員質詢,2024-04-1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106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