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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質詢 莊翠雲:災損扣除、租金特別扣除、災損申請期限

2024/4/1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所得稅法」12案: (一) 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魯明哲等23人、委員謝龍介等20人、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21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8人、委員王正旭等17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1案。【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8人及委員王正旭等17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4案: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黃捷等17人、委員吳宗憲等18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及委員吳宗憲等18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11日下午2時止,4月10日及11日二天一次會,僅詢答】)

委員詢問花蓮震災災損申請期限與書面回覆方式,並探討災害損失改列特別扣除額的可行性;財政部表示申請期限已由30天延長至90天,並同意提交書面報告。委員另要求研議外地租屋者的租金扣除例外規定,也詢問申報及與租金補貼資料勾稽方式。

  • 要求財政部提出評估災害損失改列特別扣除額可行性的書面報告。
  • 要求財政部會同內政部等相關單位研議受扶養親屬於外地租屋的例外規定,並提出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災害損失申請勘查的時間限制未來有何規劃?/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這次申請期限延長到90天,通案部分再處理。
  2. 書面答復是否要研議更貼近民眾需求的方式?/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會以更貼近民意的方式重新檢討。
  3. 列舉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有什麼差別?/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列舉扣除額需舉證,低於標準扣除額可用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則符合條件即可定額扣除。
  4. 德國列舉的五項費用較接近我國哪一種扣除額?/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長照、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費用屬特別扣除額;醫療費用及天然災害損失屬列舉扣除額。
  5. 為什麼其他國家的分類與我國不同?/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各國稅制分類不同;災害損失可按實際損失列舉扣除,沒有上限。
  6. 為何災害損失不能列為特別扣除額?/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災害損失按實際損失列報且沒有上限,列舉扣除額較有利。
  7. 可否提出評估災害損失改列特別扣除額可行性的報告?/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可以,會提出書面報告。
  8. 父母或祖父母在原居地有房,子女外地租屋是否仍可扣除租金?/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父母或祖父母不是受扶養親屬時,年輕人可以申報租金特別扣除。
  9. 可否邀集相關單位研擬例外條款,並提出報告?/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部長表示會研議,並於3個月提出報告。
  10. 租金特別扣除要如何申報?會否與內政部租金補貼自動勾稽?/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租金特別扣除會扣除接受的租金補貼,並建立勾稽機制以避免重複列報。

官員答應的事

  •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提出災害損失改列特別扣除額可行性評估的書面報告
  •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提出受扶養親屬房屋限制相關訴求的報告(期限:3個月)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質詢,2024-04-1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99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991;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7 期(第 1 冊),第 1–7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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