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 質詢 陳瑞敏:特別預算、預算法第83條、審計監督、交通建設
2024/4/2,第11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為避免物價因電價調漲,民生痛苦指數飆升,因此反對台電公司調漲電價,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以兼顧人民生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公司之正常營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3案。(3月29日) 二、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4月2日) 三、3月2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四、4月2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詢問審計長,預算法第83條特別預算制度的必要性,以及特別預算如何經計畫審議、立法院監督與事後審計。委員質疑刪除第4款及以特別條例綁定重大交通建設預算,要求相關建設依專業完成工程與財務評估;審計長表示應加強計畫審議,並尊重大院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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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為什麼預算法授權行政部門以四項理由編列特別預算?/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應加強計畫審議。
- 不同政黨執政時,特別預算審計程序和報告有沒有差別?/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沒有差別。
- 依專業意見,刪除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四款可行嗎?/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應加強計畫審議;儘量避免,但仍尊重大院決議。
- 請綜合答復,並給委員建議。/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委員已經講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思瑤委員質詢,2024-04-02,第11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83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83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8 期(第 1 冊),第 53–11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