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琪銘 質詢 夷將.拔路兒:海域權益、實驗教育師資、族語認證、原民就業、部落設施
2024/4/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就以下事項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一)2016年至2024年原住民族自治法及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立法推動歷程。(二)如何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都市原住民政策。(三)部落產業發展及食農教育政策辦理情形。(四)部落地方創生計畫執行現況與未來發展。(五)原住民族學校法立法推動情形。(六)原住民族知識體系辦理情形。(七)如何改善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之需求。(八)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現況與預算執行檢討。(九)如何制定保障土地與居住權益之「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十)國土計畫法施行後部落自有住宅合法化推動規劃。(十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預算不足之辦理情形。(十二)如何協助原鄉公所基礎設施預算不足之困境。(十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轉型規劃辦理情形。(十四)如何精進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並落實老幼共學政策。(十五)原住民族電視臺及廣播電臺之各職類薪資待遇暨升遷制度及人才培育規劃。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僅詢答)【4月1日及3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關切海洋保育法修法對原住民族傳統漁撈文化及海域權益的保障,請原民會於公聽會前溝通並提出主張。另詢問部落設施、實驗教育師資、族語認證及就業;官員說明設施已供使用,並回應族語獎勵及工作權保障法修法方向。
- 請原民會於海洋保育法公聽會中提出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漁撈文化及傳統海域權益的主張,並事前加強溝通。
- 請持續與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合作,協助具資格的原住民族教師於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及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任教。
- 請加強族語認證宣導並研議獎勵誘因,以提升認證參與。
- 請促進原住民族與企業就業媒合,建立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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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請主委在公聽會多向族人宣導與溝通海保法。/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會就海保法中原住民部分提出明確主張與建議,兼顧傳統漁撈文化及傳統海域權利。
- 委員詢問三鶯部落前瞻工程目前執行成效。/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無線寬頻於109年7月28日完成,部落聚會所更早啟用,設施目前均充分供部落使用。
- 委員建議鼓勵族人擔任教師,改善偏遠地區師資遴選。/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會持續與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推動具師資進用資格者優先在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及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任教。
- 委員詢問如何鼓勵企業及原住民進行工作媒合,改善就業結構差異。/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院版修法擬提高公部門正式考試進用比例,民間企業進用原住民達一定比例者,政府採購評選可加5分。
- 委員指出原民會應建立原住民與企業的工作權媒合平台。/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院版已排審,若委員提出意見且大院達成共識、符合民間企業期待,希望能改善原住民就業環境。
官員答應的事
- 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與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推動具師資進用資格者優先任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琪銘委員質詢,2024-04-0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75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756;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2 期(第 1 冊),第 117–18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