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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質詢 薛瑞元、林明裕:收出養管理、基金會監督、評鑑許可、財務查核

2024/3/2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社會安全網缺失檢討及具體改進作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次長就「出養童遭虐致死事件檢討會議要求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所提供之檢討報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案18案(報告事項)。【第18案,如經復議則不予處理】 【專題報告綜合詢答】 【3月27日及28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兒童福利聯盟以文教基金會名義辦理收出養服務,詢問教育部是否評鑑,以及衛福部核發許可所依據的評鑑結果。委員要求兩部提供評鑑、財務與監督資料及檢討報告,並限一週內提出;教育部次長表示沒有辦理評鑑、但有實地查核,衛福部部長稱當年曾有評鑑。

  • 要求教育部就兒童福利聯盟的主管機關適格性、財務簽證、房產購置及出國參訪支出等事項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衛福部提供兒童福利聯盟的評鑑報告及相關時間序資料。
  • 要求教育部與衛福部於一週內提供相關資料。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收出養管理辦法是否應該檢討?
  2. 社家署是否取得教育部同意書?/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申請時有檢附教育部同意書。
  3. 請會後提供教育部同意書。
  4. 為什麼文教事業可以辦理收出養媒合服務?/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兒福聯盟成立早於101年,當時因其既有工作順利而納入。
  5. 教育部能否掌握該會社工流程與知能?/教育部 次長 林明裕:該會成立時是文教基金會,但業務以兒童福利為主;社工業務不是教育部目的事業主管範圍。
  6. 教育部為什麼不啟動處理該會業務與主管範圍不符的問題?/教育部 次長 林明裕:社福業務占比很少;教育部表示可以處理,但未說明具體作法。
  7. 請提供該會董事會會計師及簽證報告相關書面資料。
  8. 請教育部就所列事項提出檢討報告。
  9. 教育部是否有對該會辦理評鑑?/教育部 次長 林明裕:教育部表示有實地查核,沒有評鑑。
  10. 教育部沒有評鑑,衛福部如何取得許可所需的評鑑結果?/社會及家庭署 署長 簡慧娟:衛福部表示當時有評鑑;部長說會再查證。
  11. 衛福部是否依規定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三年一次。
  12. 請提供評鑑標準、內容及相關書面資料。/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好,會提出來。
  13. 請提供評鑑報告,說明三個時間點的評鑑結果與許可情形。/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部長說其中有一個案子是……,未完整回應。
  14. 請衛福部及教育部提供剛才提到的相關資料。

官員答應的事

  • 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提出評鑑標準及內容的書面資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月琴委員質詢,2024-03-2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58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585;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1 期(第 2 冊),第 355–526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林月琴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