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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質詢 花敬群:行人通行、違停處理、執法量能、限縮檢舉

2024/3/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案。(二)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案。【上開議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指出違停機車等可移動障礙物妨礙行人通行,要求地方政府指定專責單位處理。委員並要求內政部、交通部在限縮違規檢舉前提出替代方案;官員表示地方警力缺口將透過年度計畫逐年補強。

  • 要求地方政府指定專責單位處理可移動障礙物。
  • 要求內政部、交通部提出解決警力及執法量能不足的方案,並評估增聘交通管理人員及中央補助地方。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違停機車等可移動障礙物,應如何處理?/內政部 次長 花敬群:內政部認為需全面檢討改善,並研議專責單位安排。
  2. 地方政府是否應指定專責單位處理可移動障礙物?/內政部 次長 花敬群:內政部表示可再研議是否指定地方專責單位。
  3. 微罪限縮檢舉後,如何克服警力不足及執法量能問題?/內政部 次長 花敬群:內政部表示會逐年補強地方警力編制。
  4. 討論道交條例時,內政部與交通部能否提出克服警力不足的具體方案?/內政部 次長 花敬群:內政部表示會持續思考如何強化,並積極思考及評估做法。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洪申翰委員質詢,2024-03-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55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55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1 期(第 1 冊),第 1–15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洪申翰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