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玉珍 質詢 林右昌:臨時人行道、人行道障礙物、行人通行安全
2024/3/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案。(二)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案。【上開議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詢問施工、養護期間設置臨時人行道,以及電箱、電線桿等障礙物造成通行危險的問題,要求明定設置規範並改善人行空間。交通部表示,細節將訂於施行細則,並稱照片中的標線型人行道可透過移除設施或調整標線改善,地方政府負有改善責任。
- 要求明確規定施工或養護期間應設置臨時人行道,並依行人通行需求規劃無障礙空間
- 要求改善人行道上的障礙物及不連續的標線型人行道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部長對照片有什麼看法?/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看起來應該是還在施工的工地。
- 是否同意施工或養護期間設置符合通行需求的臨時人行道?/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方向很好,但母法不適合規定,會在細則處理。
- 行政院版本是否沒有硬性規定要設置人行道?/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是,會放在細則裡面。
- 設置人行道的重點在哪裡?/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會在細則裡面規範。
- 是否會把相關規定列入施行細則?/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法案通過後會訂施行細則,在細則裡處理。
- 所以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嗎?/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母法通過後會在施行細則訂定這部分。
- 8公尺以上道路設實體人行道、8公尺以下道路設標線型人行道,是否應列入?/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設施標準裡面已經有了。
- 照片中設施占在人行道上,是否會造成行人危險?/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可以移走設施,或把標線型人行道劃寬;目前的劃法不連續,行人無法通行。
- 這樣的標線型人行道合理嗎?/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這樣不合理。
- 這種情況要改變,是否應把人行道劃寬?/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可以把標線型人行道劃寬,避免走到該處中斷。
- 既然問題已經存在,應如何改善?/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這是地方政府權責,應由地方政府改善。
- 交通部應監督地方政府,促使問題改善嗎?/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地方政府有其權責,這類情況應由臺北市政府改善。
- 是否同意清除人行道障礙物、保障至少1.5公尺寬度並積極改善?/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同意。
官員答應的事
- 內政部 部長 林右昌:於施行細則規範相關設置事項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麥玉珍委員質詢,2024-03-2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46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46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1 期(第 1 冊),第 1–1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