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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質詢 黃天牧、黃謀信:公司戶警示帳戶、人頭帳戶防制、企業開戶

2024/3/2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數位發展部就「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3月25日及27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公司戶遭列警示或負責人帳戶遭告誡後,其既有及新開帳戶如何限制,並提醒防堵人頭帳戶時也要避免造成小型、微型企業開戶困擾。金管會表示將與法務部洽談,並請銀行公會研議公司戶警示帳戶相關問題;委員要求說明研議期程。

  • 請金管會、法務部及相關單位加強橫向聯繫,釐清公司戶及負責人帳戶的限制方式
  • 請銀行局與銀行公會協商或訂定相關作法,並說明所需期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被告誡的公司負責人還能否成立其他帳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目前管理似乎未及於公司,將加強企業戶開立帳戶的審查機制。
  2. 負責人名下帳戶遭告誡時,其他既有帳戶會如何處理或限制?/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被告誡者進入相關辦法處理後,其名下其他帳戶也會受到限縮。
  3. 告誡後原有帳戶受限,新帳戶也不能開立嗎?/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相關辦法規定新開戶會受限制;虛擬帳戶不能再開,實體帳戶也可依規範不予開立。
  4. 公司戶列警示帳戶後,負責人開其他新戶要如何監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會與法務部洽談告誡戶執行方式;公司戶警示帳戶及負責人開新戶的監控,已請公會研議。
  5. 能否明確規範低資本額、小企業或共用辦公室等開戶樣態,兼顧防堵人頭帳戶與保障小型公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可從疑似態樣分類,並在跨部會平臺討論,讓問題釐清且避免傷及無辜。
  6. 銀行局與銀行公會協商或訂定規範,預計需要多久?/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公會已有初步規範,認為有必要再精進,請給一至兩個月時間。
  7. 進一步規範出來時,請提供給財委會及委員辦公室。

官員答應的事

  •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與法務部洽談告誡戶的執行方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在跨部會平臺討論公司戶相關問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楚茵委員質詢,2024-03-2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40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40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0 期(第 1 冊),第 211–298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林楚茵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