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 質詢 鄒子廉:職安風險分級、承攬人數計算、安全文化、職災防治目標
2024/3/2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勞動部部長就「事業單位應加強安全衛生管理制度、作業流程及必要教育訓練,並落實職場防災管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21案(含報告事項20案及討論事項1案)。 【專題報告及討論事項綜合詢答】)
委員質疑職安風險分級與管理人員門檻多年未修訂,並詢問承攬人數浮動時的計算方式及安全文化如何評量。勞動部表示目前依過往職災千人率分級、以平均人數評估承攬人力,並稱將檢討規定;委員要求會後回覆2030年目標的年度規劃。
- 要求勞動部檢討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分級及組織、人員與管理系統的人數門檻,使規定更符合實際風險。
- 要求勞動部重新思考承攬人數浮動時的計算及管理方式。
- 要求署長會後回覆如何設定並追蹤2030年職災防治目標的年度或短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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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風險等級如何認定,依據是什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職安署依行業別附表分類,主要參考過去的千人率判斷風險。
- 漁業職災死亡率高,卻列為中度風險,是否與現況不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洗染業涉及化學及乾洗物質,職安署會檢討調整漁業的風險等級。
- 風險等級多久沒修訂,附表曾在何時修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現行版本是103年6月26日公布,附表訂定後沒有再修過。
- 第一類100人、第二類300人的區分有何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當初依事業規模等級區隔,風險較高且達一定人數就要設專責人員。
- 以勞工人數區分管理組織設置門檻,與職安有何關聯?/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第一類是高風險,100人要有適度安全管理人力;也依風險和企業規模區分。
- 承攬人數浮動時,組織、人員及執行紀錄實務上如何處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目前以平均方式評估勞工人數,再依判斷結果看管理人員資格及執行紀錄。
- 是否能再想一想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處理浮動人數?/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署長請委員指教。
- 業務量增加會提高風險,對管理規定及專案檢查有何看法?/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明揚案中安全管理員有回報,但工安課長未立即處置;職安署已檢討,關鍵在管理人員是否發揮效用。
- 優質安全文化有哪些例子,通常要多久才能建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安全文化需三至五年以上建立,可看教育訓練、安全管理、稽核及事故檢討等指標。
- 安全文化做得好或有進步的事業單位,有什麼獎勵?/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國家職安獎是正面鼓勵,得獎者職災保險費率可以折減。
- 沒有安全文化的事業單位有什麼處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重大職災死亡時,依災防法規定保險費率增列20%。
- 職安署是否應改為逐年訂定目標,而非只訂2030年目標?/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2030年目標符合國家階段性淨零目標,並設有每兩年或每年的短期目標。
官員答應的事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調整漁業的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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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陳瑩委員質詢,2024-03-2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40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40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9 期(第 1 冊),第 1–14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