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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 質詢 黃謀信:詐欺刑度、檢察官求刑、防詐宣導

2024/3/2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數位發展部就「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3月25日及27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詐欺集團成員遭判緩刑或輕刑,詢問法務部能否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積極聲請羈押並檢討修法,也要求加強防詐宣導、檢視成效。法務部官員表示法院判決由法院職權決定,但檢察官可上訴,並已要求從重求刑及積極羈押,也在研議加強刑罰威嚇性。

  • 要求檢察官對詐欺案件從重求刑,符合羈押要件者積極聲請羈押。
  • 要求檢討詐欺及洗錢犯罪刑責是否足夠,必要時研議修法。
  • 要求執法機關加強多元情境的防詐宣導,並檢視宣導成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司法對詐騙案件的回應,是不是都在打臉執法人員?/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量刑是司法院及法官職權;法務部可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論告時提出相關量刑因子。
  2. 基層員警不敢過問判刑,該怎麼辦?/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制度上由檢察官監督法院判決。
  3. 詐欺洗錢案件量刑過輕,是否應檢討要求或修法?/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要區分詐欺集團、人頭帳戶及一般車手的判決。
  4. 若法律不夠周延,是否修法並將草案送立法院?/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法務部正在研擬打詐專法,研究如何加強刑罰威嚇性。
  5. 法務部可不可以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可以;法務部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符合羈押要件者也盡量羈押。
  6. 對租屋平台等詐騙及假投資、討債問題,執法機關和法務部是否要負起責任?
  7. 報稅、退稅系統及電話退稅通知,民眾要如何防範?
  8. 編列宣導費用後,宣導是否落實、成效如何?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顏寬恒委員質詢,2024-03-25,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36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36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20 期(第 1 冊),第 211–29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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