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 質詢 教育部:準公共幼兒園、違規退場、家長因應
2024/3/2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教育部列席就「落實特殊教育法配套措施及普特融合教育實施概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3月18日、20日及21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主張,反覆違規的準公共化幼兒園應依規定退場,並要求教育部明確公告應退場業者,避免規定形同具文。教育部表示將於3月底前會同地方政府公布退場條件;委員認為條件早已公布,並要求提供家長足夠的因應時間。
- 要求教育部明確公告應退場的違規準公共化幼兒園業者,並讓地方政府及家長知悉
- 要求確定退場後,給地方政府與家長足夠的因應時間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要求教育部守住退場規定立場,並給地方政府及家長足夠因應時間。/次長:次長表示會在3月底之前會同各縣市政府公布退場相關條件。
- 委員要求明確公告應退場的業者,讓地方政府及家長知悉。
官員答應的事
- 次長:公布準公共化幼兒園退場相關條件(期限:3月底之前)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4-03-2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24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24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7 期(第 1 冊),第 393–45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