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質詢 許銘春:彈性育嬰假、職場性平、性騷擾懲處
2024/3/2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勞動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及性平三法上路如何落實雇主責任」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教育部就「完善職場育兒環境及托育人員專業職能、工作倫理及職業道德之培訓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專題報告綜合詢答】 【3月20日及2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關切五月試辦的彈性育嬰假限制多、缺乏彈性與配套,建議研議以小時為單位請假,並要求勞動部開會檢討。勞動部長表示目前先試辦、蒐集意見,並會再研議誘因;委員也要求落實跨黨派提案。
- 要求勞動部檢討五月試辦的彈性育嬰假方案,研議以小時為單位的請假方式及相關配套,並召開會議檢討。
- 要求勞動部落實跨黨派通過的臨時提案。
- 請召委協助詢問黨團總召是否支持修正《立法院行為法》,明定立法院場所性騷擾加害人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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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部長是否看過總統候選人有關婦女及性別的政見?/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部長表示不太有印象。
- 部長是否知道候選人政見中有勞動部應負責的部分?
- 部長是否知道長期推動彈性育嬰假的民間團體,並在設計試辦計畫時邀請團體討論?/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部長表示婦女新知及其他團體曾參與相關會議。
- 最後方案出來時,相關團體是否知道方案設計成這樣?
- 委員指出試辦方案限制過多、缺乏彈性,並建議育嬰留停以小時為單位。/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部長表示先試辦可行且影響較小的部分,再依回饋作為後續推展參考。
- 委員質疑試辦方案不夠彈性,並詢問以小時為單位的育嬰留停安排。/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部長表示現行方案配合育嬰留停津貼,按比例給付;試辦是為蒐集意見、了解實務問題。
- 委員詢問若試辦方案本身不好且沒有誘因,該如何處理。/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部長表示誘因部分會再想想,並說明目前先鼓勵公部門及工商團體參與。
- 委員要求檢討臨時提案所列項目,並請主推的公民團體就五月上路方案再開會檢討。/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部長表示沒有問題,試辦計畫如有不周全之處都可以再處理。
- 委員希望在實施前與主推的公民團體開會檢討試辦方案。
- 委員請部長實行剛通過的跨黨派臨時提案。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范雲委員質詢,2024-03-2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17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17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8 期(第 1 冊),第 237–32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