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 質詢 張宇葭、唐鳳:司法程序排除、行政過渡期、外國憑證監理
2024/3/2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葛如鈞等22人擬具「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案。 【第一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本日僅進行詢答】 【3月18日、20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草案排除司法程序的範圍不清,也詢問行政機關三年過渡期及放寬外國憑證機構申請門檻的理由與監理安全。官員表示司法程序有特殊性,過渡期涉及預算等因素,並承諾進一步釐清技術對接及相關規定。
- 要求釐清司法程序排除適用的範圍,及是否包含調解、和解程序。
- 要求說明行政機關三年過渡期的原因。
- 要求釐清「技術對接」的定義,並討論外國憑證機構許可後的監理與安全。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司法程序排除適用是否包含和解、調解程序或和解契約簽署?/司法院民事廳 法官 張宇葭:司法程序性質多元,各程序要件不同,全部納入適用執行上會有困難。
- 為何行政機關完成排除適用項目需要3年過渡期?
- 請說明外國憑證機構申請所稱的技術對接。/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鳳:技術對接是指憑證機構及相關技術機構與我方進行技術對接,依國際標準辦理。
- 如何確保外國憑證機構獲許可後的資通安全?/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鳳:會在子法、配套中說明清楚;若需在母法條文或說明欄補充,逐條時願意討論。
官員答應的事
- 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鳳:在子法、配套裡把技術對接講得更清楚
- 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鳳:逐條討論需在母法條文或說明欄補充的說明(期限:逐條的時候)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昆澤委員質詢,2024-03-20,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08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08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6 期(第 1 冊),第 331–38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