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 薛瑞元、李麗芬:家外安置、替代性照顧、兒少事件公告、資料整合
2024/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社會安全網推動情形及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家外安置及替代性照顧是否應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並指出中央與地方兒少事件公告筆數、位置及內容不一致,民眾難以查詢。委員要求研議三個月內以執法細則改善公告與資料整合;衛福部長表示將邀集地方政府討論並研議公告規範。
- 要求衛福部研議在三個月內透過執法細則等方式,統一兒少事件公告位置、內容及公告期間,並改善中央與地方資料連結。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任何系統都難以完全阻止故意犯錯,是否只能透過多層機制把關?/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部長認為故意且有惡意的行為確實難以防範,會盡量透過多方監測防止問題。
- 家外安置與照顧系統是否需要全面檢討,並請部長表態讓基層工作人員知道不是被犧牲的對象?/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部長認同社會安全網不是社工安全網,社工只是其中一環,還需要警政、學校等協助。
- 沒有依靠的兒少,其替代性照顧是地方、中央或共同承擔的責任嗎?/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部長表示替代性照顧是國家的責任,中央和地方各有不同任務。
- 中央公告23筆、新竹縣公告41筆,為何數字落差這麼大?/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次長表示中央與地方公告網站不一致,會在系統上精進改進,讓兩邊資料隨時連動。
- 真的只能修法解決公告與查詢問題嗎?兒少權法何時能修完?/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次長表示會再看如何精進,並可能在法規中要求地方政府於特定位置公告。
- 能否在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向,並提供地方依循的行政細則或指導辦法?/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次長答應3個月內找地方政府討論,並提出包括資訊等需要改進的方向;行政細則與指導辦法則表示一併研議。
- 地方政府執行有困難時,中央能否協助?/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次長表示會找地方政府討論;若是系統問題,就避免地方同仁重複登錄,也會檢視資訊網站改善方式。
官員答應的事
- 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在系統上精進、改進,讓中央和地方資料連動
- 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找地方政府討論並提出包括資訊等需要改進的方向(期限:3個月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4-0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04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043;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5 期(第 1 冊),第 61–20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