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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質詢 李麗芬:兒虐通報、收出養監督、社工人力、托嬰轉介

2024/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社會安全網推動情形及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剴剴案的通報、收出養媒合機構監督及跨縣市交接缺失,並要求中央強化督導、補足訪視人力。次長表示將檢討訪視指引與人力配置,並指出地方須協助受虐托嬰中心幼兒轉介安置。

  • 要求中央強化對地方政府及收出養媒合機構的督導,並落實跨縣市案件通知與交接
  • 要求檢討增加訪視所需的社工及訪視輔導人力與資源
  • 要求相關單位介入,協助托嬰中心受影響幼兒轉往其他機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地方政府沒有通報中央,中央會知道嗎?/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依法由地方政府通報疑似兒虐;重大兒虐案件須再通報中央。
  2. 未來是否設統整或專責單位處理類似兒虐事件?/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檢討後,中央由保護司負責,地方由負責保護業務的單位負責。
  3. 如何避免類似狀況,並做好跨縣市對接?/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原居住縣市須通知新居住地社會局;此案未落實通知,會要求縣市政府。
  4. 保母評鑑推薦平臺是不是原本就有?/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本來就有保母評鑑推薦平臺。
  5. 訪視頻率是否要增加?/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4月底以前會邀縣市政府開會討論何種情況需要提高訪視,並讓訪視指引和指標更具體。
  6. 若增加訪視頻率,如何提供地方第一線社工更多資源?/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會一併檢討社福中心社工及居托中心訪視輔導員是否有增加必要。
  7. 希望成為社工人員最佳的後盾。/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一定會。
  8. 托育人員涉兒虐並遭停止職務,托嬰中心是否應撤照?/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依規定,托嬰中心及社會局須召開家長會議告知情況;家長要轉托時,縣市政府要協助。
  9. 托嬰中心名額不足時,如何協助幼兒轉托,而不是讓家長自行尋找?/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社會局處應協助轉托,也可討論由居托中心推薦保母;中央持續督導地方布建托育資源。
  10. 希望事前做好相關工作,不要等事情發生後才檢討。/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好。

官員答應的事

  • 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由保護司負責中央重大兒虐事件
  • 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要求縣市政府落實通知兒童居住地移動
  • 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邀請縣市政府開會討論提高訪視的情況(期限:4月底以前)
  • 衛生福利部 次長 李麗芬:把訪視指引及指標做得更加具體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秀芳委員質詢,2024-0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03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03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5 期(第 1 冊),第 61–206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黃秀芳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