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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質詢 蔡清祥、周幼偉:社工遭上銬、拘票與比例原則、偵查不公開

2024/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並兼顧人權維護,如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相關流程缺失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社工已到警局配合說明仍遭拘提、上銬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並詢問法務部是否檢討過檢察官核發拘票的情形。委員要求法務部訂定更細緻的偵查不公開規範並檢討違規處理;官員表示拘票及使用手銬須依個案判斷並遵守比例原則。

  • 要求法務部參考警政署規定,為檢調機關訂定更細緻的偵查不公開注意要點
  • 要求檢討偵查不公開違規案件的檢討及懲處機制,並考慮納入外部專家學者及媒體參與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若由部長辦案,會否發拘票?/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是否核發拘票要視案情;有立即需要且傳喚不到,依法可以核發。
  2. 社工已到警局說明,仍執行拘提是否正確?/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律上可以這樣做。
  3. 這樣的拘提是否逾越比例原則?/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律上合法;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可在個案上判斷。
  4. 檢察署過去是否檢討檢察官不法核發拘票,或訂定注意事項?/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拘票不合法的情形很少,個案有主任檢察官、襄閱及檢察長督導;目前未見違法情形。
  5. 過去是否發現檢察官濫發拘票?/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據部長所知,沒有因濫發拘票而處理的情形;也許有,但沒有拿出來檢討處罰。
  6. 委員要求將核發拘票權限及適用情況類型化,訂定相關規則。/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沒有濫發拘票。
  7. 社工案是否有必要上銬?警察裁量及維護社工名譽應如何處理?/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戒具使用由警察依當時情況判斷必要性;部長未掌握全案,認為應由了解案情的承辦人員判斷。
  8. 委員請警政署說明社工案的上銬情形。/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局長 周幼偉:刑事警察局表示,依檢察官拘票執行拘提,可使用手銬但不得作為懲罰,並須遵守比例原則。
  9. 為何法務部未要求檢調單位訂定更細緻的注意要點?/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務部有相關內部規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定可否公開、採訪場所及發言人對外說明,並要求遵守。
  10. 為何檢討案件多,實際受處分者卻很少?/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檢討數字多,是因須檢視報導案件;真正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案件較少,但仍會深入探討是否違規及應否負責。
  11. 委員要求檢討偵查不公開辦法、懲處措施及訂定更細緻的作業要點。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4-03-18,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00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001;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5 期(第 1 冊),第 1–6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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