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質詢 劉建忻、周志宏:公務員招考、偏鄉居住、專業加給
2024/3/1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公務人員報考及錄取不足情形,建議以社宅協助偏鄉及人力不足地區人員居住,並要求三個月內與人事總處研議可行性。委員也要求專業加給參照業界薪資;銓敘部部長表示認同市場價值應納入考量,並可與行政院討論居住協助。
- 要求考試院與人事總處評估為錄取不足及偏鄉地區公務人員提供社會住宅的可行性,並於三個月內研議。
- 要求檢討專業加給,參照業界薪資,並將同業薪資、人才供需及地域居住條件納入考量。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如何看待公務人員報考人數下降、離職率提高及部分類科錄取不足?/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報考人數的高峰是民國99年至101年,與當時經濟環境有關。
- 公務專業人才離職是否是因為外界待遇較好?/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某些職域確實有待遇落差問題。
- 公務人員俸給由哪個部會主管?/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俸給由銓敘部主管,也與人事總處的俸點計算有關。
- 以提供居住需求的實物加給,能否提高報考人數或降低離職率?/銓敘部 部長 周志宏:改善待遇及加給有助於提高誘因,加給主要由人事總處負責。
- 能否透過社會住宅協助人力不足地區、部門或偏鄉的公務員居住?/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偏鄉可能有居住需求;生活協助越多,誘因越高,可以和行政院討論。
- 發展宿舍或社宅時,能否和人事總處討論如何處理宿舍被占用?/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可以;國產局目前有列管。
- 興建供特定勤務人員使用的社宅,能否作為改善公務員待遇的方向?/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可以和內政部交換意見;社宅數量仍在持續擴充。
- 專業加給應否參照業界待遇,而非只在公務員內部比較?/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專業加給應考量其市場價值。
- 未來修法能否在俸給法中納入實物加給的空間?/銓敘部 部長 周志宏:會和人事總處一起商量,因為需要會同人事總處。
- 能否在加給給與辦法中納入同業薪資比較、居住條件及實物給與方式?/銓敘部 部長 周志宏:可以,委員的建議會納入參考。
- 研議結果多久可以出來?請給一個日期。/銓敘部 部長 周志宏:會盡量儘快與人事總處開會,並答應3個月內。
官員答應的事
- 銓敘部 部長 周志宏:與人事總處開會(期限:3個月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鍾佳濱委員質詢,2024-03-1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75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75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2 期(第 1 冊),第 1–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