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劉建忻、郝培芝:消防人員保障、慰問辦法修法、公務人員保障法、消防法修法
2024/3/1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消防人員安全保障及慰問辦法多年未有進展,要求相關機關釐清修法分工,並與消防人員溝通。保訓會表示可接受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但認為消防人員的專業保障宜納入消防法,待消防法立法完成後再啟動後續修法。
- 要求考試院與相關機關聽取消防人員意見,釐清慰問辦法、職安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及消防法的修法分工與順序。
- 期望考試院在本屆考試委員任期於8月31日屆滿前共同推動相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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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秘書長是否認同改革不能期待一蹴可幾,但更糟糕的是原地踏步?/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秘書長同意改革不能期待一蹴可幾,但更糟糕的是原地踏步。
- 秘書長最近看到這句話是什麼時候?/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這句話是秘書長寫的。
- 秘書長知不知道10年來有幾位消防弟兄離世?/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秘書長不清楚。
- 主委最近一次召開修訂安衛辦法的會議是什麼時候?/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去年10月、12月到今年都有相關會議,且更早在108年至111年也曾召開會議。
- 去年10月2日為什麼召開安衛辦法會議?/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召開會議是希望積極修改相關安衛辦法。
- 安衛辦法到現在有沒有修改?/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安衛辦法已提到考試院並送到立法院,但還有意見無法整合。
- 主委最近和消促會的朋友談話是什麼時候?/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消防人員職安保障納入消防法能有更完整、專業的規劃。
- 主委最近一次和消促會開會時,他們希望修改什麼?/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10月及12月邀請消促會朋友和警察參加會議。
- 消促會希望修改方向的順位是什麼?/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消促會最早希望修安衛辦法,後來希望回歸職安法,目前希望修保障法。
- 主委是否認為各機關在消防人員保障問題上踢皮球?/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不認為是在踢皮球,而是在建構符合消防人員權益的法制設計。
- 消防弟兄參加過哪一場跨院協商會議?/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去年10月、12月曾召開由行政院主導的跨院協商會議。
- 消防法修法草案預計何時推出?/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消防署預計3月下旬推出消防法修法草案。
- 若職安法保障不可行,考試院對修保障法的立場是什麼?/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考試院可以接受透過強化公務人員保障法保障消防人員。
- 即使排除警消,安衛辦法是否仍有修正必要?/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認為安衛辦法有修正必要,並表示草案要納入監督、檢查、課責機制及高風險職務專家。
- 安衛辦法到現在還沒有修正嗎?/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已有草案,但仍在協調消防人員部分如何處理。
- 草案的關鍵是否是公務人員保障法,以及需要更明確的授權規定?/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若納入罰則或課責機制,就涉及保障法。
- 考試院什麼時候可以決定修法?/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考試院將等消防法順利立法完成後,啟動後續修法程序,先針對安衛辦法。
- 能否在本會期、考試委員卸任前完成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正?/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主委表示可以,沒問題。
官員答應的事
- 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啟動後續修法程序,先修正安衛辦法
- 培訓委員會 主任委員 郝培芝:完成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正(期限:這個會期、在他們離開以前)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03-1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74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74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2 期(第 1 冊),第 1–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