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陳耀祥:業務報告重複、第二類電信詐騙、鏡電視調查
2024/3/1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二、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就「廣電事業申設換照審查程序暨執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NCC業務報告與前一年內容高度重複,並追問第二類電信遭詐騙集團利用案件的調查及裁罰進度;NCC稱仍在調查。委員也質疑鏡電視執照附款及股東介入營運的調查是否充分,NCC表示目前無法證明律師所述情形。
- 要求NCC調查第二類電信業者遭詐騙集團利用的案件,並依法裁罰。
- 要求NCC說明鏡電視申設、執照附款履行情形及股東是否參與營運的調查過程與結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其他部會報告複製貼上的比例是否與NCC相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這是NCC自己的業務報告,不是抄襲。
- 去年報告後至今,第二類電信有沒有裁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目前沒有裁罰案。
- 目前調查了哪些第二類電信案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目前正在調查魔方及黑莓卡等案件。
- 檢察官去年年底已偵結相關案件,NCC的行政裁處在哪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裁處還在進行中,尚未裁處;報告不會寫得那麼細。
- 檢察官偵結並起訴相關業者後,NCC是否需要裁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要裁罰仍須經過調查程序。
- 精鏡傳媒董事是否參與鏡電視營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鏡電視財報提到,變更董事長後已與鏡傳媒沒有關係。
- 裴偉是不是精鏡傳媒的董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裴偉是精鏡傳媒董事。
- 附款是否以精鏡傳媒董事不得參與鏡電視營運為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我們管的是鏡電視,附款是下給鏡電視;義務人是鏡電視。
- 調查時有沒有詢問三董一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我們有詢問三董一監,也會各方調查;是否參與要看事實及公司營運。
- 是否掌握律師所說的公司大小章、銀行資料及人事系統情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以我們調查結果,沒有委員所說的狀況;目前無法證明律師所述正確。
- 律師所說的情況是否不正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我們依程序處理,沒有放水或亂查。
- NCC有沒有約詢陳泰銘?他何時到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我們請陳泰銘陳述意見,他沒有到會,但有表達意見。
- 陳泰銘何時到內容事務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他111年到內容事務處做行政調查;會再查日期。
- 陳泰銘是否曾到NCC,NCC有沒有約詢他?/主任委員:陳泰銘是主動前來詢問附款執行情形及能否變更;NCC有約詢,但他本人沒有來。
- 對於陳泰銘有沒有賣股,NCC有沒有約詢他?/主任委員:他有以書面表達我們詢問的事情。
- NCC有沒有把陳泰銘提供的檢舉資料複製給蔡滄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沒有;若有這種情形就會有洩密問題。
- NCC的調查是否公正、正確,禁得起社會考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我們早就懷疑他所說內容的正確性。
官員答應的事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查明陳泰銘到內容事務處的日期(期限:等一下)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4-03-1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70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70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1 期(第 1 冊),第 1–14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