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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質詢 李俊俋:文件調閱權、監察院彈劾、檢察官權益、國會改革

2024/3/1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立法院文件調閱權與監察院調查權的界線,並質疑監察院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兩度彈劾及審酌偵查事項是否妥適。秘書長表示,第二次彈劾依監察法第8條及懲戒法院意見辦理,理由是有新事實、新證據,並表示可提供資料。

  • 要求監察院秘書長提醒監察委員超越黨派行使職權。
  • 要求監察院於兩週內提供相關調查資料。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釋字第325號如何規定立法院的文件調閱權?/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釋字第325號指出,監察院行使調查權,立法院有文件調閱權。
  2. 2016年成立慶富案調閱小組未有爭議,為何如今成立調閱小組引發爭議?
  3. 秘書長對監察院現在的功能有什麼看法?/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修憲是立法院職權,監察院對此沒有評論。
  4. 監察委員是否獨立審查案件、獨立行使職權?/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
  5.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委員應超越黨派,是否如此?/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沒有錯。
  6. 同一案件分兩次彈劾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這是依監察法第八條規定,有新事實、新證據;懲戒法院認為尚有其他部分未查,監察院查處後送交法院。
  7. 第一次審理時已出現的事項,為何能再認定為新事實、新證據?/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監察院依監察法第八條,因新事實、新證據進行第二次彈劾。
  8. 請就該案程序與實體部分提供調查書面內容。/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這是懲戒法院的意見,監察院遵從其意見進行第二次彈劾。
  9. 監察院是否不應審查個案實體,以免成為第四個審級?/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這是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我不便評論;會將委員關心的事項轉達給監察委員。

官員答應的事

  • 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將委員關心的事項轉達給監察委員
  • 監察院 秘書長 李俊俋:提供該案的書面內容(期限:兩個禮拜以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03-1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65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65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1 期(第 1 冊),第 143–19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吳宗憲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