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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質詢 蔡清祥:程序錄音、檢察人力、工作負荷、不起訴處分

2024/3/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檢察程序有16分鐘未錄音,要求法務部重申全程錄音錄影規定;並關注檢察人員離職、工作負荷及檢察官助理職務範圍,建議研議副檢察官制度、簡化不起訴處分書。部長表示會重申錄音規定、適時檢討人事制度,並說明助理主要協助行政事務。

  • 要求法務部重申並督促檢察官依規定全程錄音錄影。
  • 建議研議副檢察官制度及改善檢察事務官士氣的措施。
  • 要求法務部推動簡化不起訴處分書,減輕檢察官工作負荷。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部長是否知道訊問時有16分鐘錄音中斷?/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不清楚案情,並表示也是看報導得知。
  2. 部長是否認同公訴檢察官對16分鐘錄音中斷的說法?/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訴訟程序進行中應連續錄音錄影;程序中斷或休息時可以停止,並須視個案情形判斷。
  3. 請求要求檢察官訊問時連續錄音,並請法務部通告各地檢、高檢;部長能否做到?/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會函示重申,依規定應全程錄音、錄影就要照做。
  4. 檢察官助理能負責偵查的內勤、外勤、開庭或書類哪些工作?/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檢察官助理只協助行政事務,職務範圍不同於具有司法警察身分的檢事官。
  5. 請研議副檢察官制度等鼓勵檢事官的方式。
  6. 檢察官離職與二專、三專及輪調制度有關,部長有何看法?/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檢察官離職各有生涯規劃;二專、三專制度會適時檢討,檢事官也有轉任、派任組長及主任等鼓勵規劃。
  7. 請推廣檢事,並簡化不起訴處分書或簽結。

官員答應的事

  • 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函示重申刑事訴訟程序應依規定全程錄音、錄影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4-03-0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53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53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 期(第 1 冊),第 1–13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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