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 質詢 蔡清祥:棄保潛逃罪、職籃防假球
2024/3/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棄保潛逃罪是否可能造成重複處罰或適用失衡,要求法務部審慎斟酌罪名範圍。委員也要求協助健全職業籃球防堵假球機制;法務部長表示願提供查辦經驗,並指出可考慮電子監控防逃。
- 斟酌棄保潛逃罪的適用範圍及是否另設刑事責任。
- 協助職業籃球健全防堵假球機制,參考職棒經驗。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死刑宣告違憲後,死刑犯是否會全部立即釋放?/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不可能。
- 棄保潛逃罪的立法計畫為何,是否應限制適用罪名並避免刑責失衡?/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是否另設獨立犯罪值得思考,應先考慮必要性及其他制裁方式,最後才採刑罰手段。
- 法務部是否發現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有可補強之處?/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法務部樂意協助教育部或其他部會,查辦犯罪時若發現可預防的行政措施,也樂意協助。
- 法務部能否把防賭經驗運用到職籃?/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會複製職棒經驗,希望職籃團體結合聯盟教育球員,並檢視制度如何完善;相關工作已在進行。
- 委員希望法務部加緊協助職籃建立防賭機制。/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會努力、加緊。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莊瑞雄委員質詢,2024-03-0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47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470;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 期(第 1 冊),第 1–13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