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質詢 蔡清祥:電信詐騙、人頭門號、業者責任、AI司法應用
2024/3/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電信詐騙趨勢及電信業者把關責任,主張業者對詐騙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對多次遭通報的疑似詐騙號碼先停用。法務部長表示詐騙情勢較和緩、業者應負社會責任;AI輔助檢察工作仍在試辦,會持續檢討並注意資安。
- 要求電信業者加強人頭門號及疑似詐騙電話的把關,並主張業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 建議對累積一定程度疑似詐騙通報的電話號碼先行停用,並要求業者說明。
- 要求推動AI輔助司法工作時兼顧資安並提升實際成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電信詐騙暴增的情況目前是否仍在持續上升?/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詐騙情況應該比較和緩,並稱已採取措施、至少有所遏止。
- 對大量人頭號碼造成的詐騙及難以追查問題,有何因應辦法?/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已透過修法處理無正當理由交付人頭帳戶的問題,第一次告誡,再犯才處以刑事責任。
- 人頭帳戶與人頭號碼應該沒有很直接的關係吧?/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人頭帳戶交付了號碼,因此兩者有關聯。
- 委員詢問電信業者是否有責任,以及應負什麼責任。/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電信法由其他部會主管,法務部會提供意見,也希望業者配合相關機關共同努力。
- 法務部有沒有參與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草案的討論?/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主管機關制定或修正相關法案時會邀法務部派人參與,提供法制意見。
- 是否有必要提升電信管理規定的法律位階?
- 電信業者是否有必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若業者明知可能涉及犯罪或不法,應負相當的行政、刑事或民事責任及社會責任。
- 電信業者若未把關,是否應負連帶責任?/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贊同委員的見解,並認為業者應負社會責任、嚴格把關以減少詐騙機會。
- 法務部在地檢署試辦AI的成效如何?/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試辦已有初步成果,可協助檢察官處理簡易案件,目前仍在試辦及檢討。
- 部長對AI試辦成效是否滿意?/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仍有精進空間,並稱會隨AI進步提升效能。
- AI輔助司法工作時,如何防範資安問題及資料外洩?/法務部 部長 蔡清祥:部長表示已邀請資訊專家提供資安防範措施,並會特別注意、穩健使用AI。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俊宇委員質詢,2024-03-07,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45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458;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9 期(第 1 冊),第 1–13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