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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賓 質詢 管碧玲:金門撞船案、密錄器配置、事故調查

2024/3/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金門撞船案的事故原因、海巡人員未佩戴密錄器及相關影像資料,並要求盡速提供調查資料給委員會、檢討勤務裝備與管理。海洋委員會主委表示將檢討密錄器配置及勤務落實;艦隊分署長說明事故可能與高速右轉及船身配重有關,事證仍待調查釐清。

  • 要求盡速提供相關調查資料給委員會
  • 要求檢討密錄器配置及勤務裝備與管理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希望未來避免再發生這類爭議。/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希望案件不要再發生,並表示案件重大,感謝委員包容。
  2. 委員表示沒有錄影設備讓基層執勤人員承擔責任,會後可討論。/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錄影設備與事故是兩件事,事故原因正由檢調釐清;對沒有錄影帶表示歉意。
  3. 委員詢問密錄器是否應是執勤基本配備。/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表示將檢討勤務裝備與管理,並落實勤務要求。
  4. 委員詢問密錄器配置比例。/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說明偵防分署已每人配一臺密錄器,金馬澎分署找到的100臺過年後才到。
  5. 委員詢問當天是否有設備,並指出沒有影片。/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說明當天使用的是艇上標配攝錄影機,並表示勤務管理仍有檢討之處。
  6. 委員詢問雷達軌跡能否證明有沒有撞船。/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請檢察官研判。
  7. 委員詢問海巡署能否判斷雷達軌跡所示情況,並要求會後提供相關資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說明陸船翻覆的原因,包括高速右轉、配重問題及操縱不良。

官員答應的事

  • 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檢討勤務裝備與勤務管理
  • 副主任委員:將雷達軌跡等資料提供給委員會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建賓委員質詢,2024-03-0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30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30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 期(第 1 冊),第 227–32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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