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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質詢 管碧玲、許靜芝:金門撞船案、兩岸談判、海域執法、人道撫慰金

2024/3/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金門撞船案第15次談判的歧見及海域執法SOP,並要求守住管轄權與主權、取締違法行為及無條件提供人道撫慰金。官員表示雙方法律制度認知有落差,談判將繼續,並把委員提出的原則交專案小組參考。

  • 談判堅守管轄權與主權,不作讓步
  • 持續取締中國漁民違法行為
  • 提供罹難者人道撫慰金時不附加條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談判了幾次?/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15次,13天內談了15次。
  2. 最新進度及第15次談判的重點、僵持之處是什麼?/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談判還在逐漸趨近;副署長說明,陸方訴求與我方因法律作業程序不同,凝聚共識仍有落差。
  3. 中方是否要求先道歉,我方是否希望等司法調查結果出來再說?/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表示,臺灣有自己的司法制度,司法未完成前,希望以人道撫慰方式照顧家屬。
  4. 如果談判卡在道歉問題,要怎麼談下去?/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所有事情要一起同時解決,難免會遇到比較多困難。
  5. 中方是否要求海巡人員到對岸接受詢問?這項要求何時提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副署長 許靜芝:協商過程中曾提出這項訴求,經多次溝通後已逐步化解;不是一開始提出的。
  6. 除了要求海巡人員接受詢問,還有其他我方認為無理的要求嗎?/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表示,雙方對制度認知有落差,撫慰金與賠償是不同概念,相關部分仍在努力中。
  7. 若520前再發生類似情況,是否不應讓對方登船登檢?/組長:巡防組長表示,絕對是這個態度與立場;主任委員說,我方也曾嚴正表達立場。
  8. 談判時是否至少堅守管轄權與主權、取締違法船舶,以及人道撫慰金不附加條件等原則?/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管碧玲:主任委員表示會交給專案小組作為參考;副署長表示一定會。
  9. 如果沒有排專案報告,談判人員會繼續留在金門嗎?/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副署長 許靜芝:副署長表示,談判時間不是重點,立場要彼此調整並釋出最大善意。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李坤城委員質詢,2024-03-0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30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30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 期(第 1 冊),第 227–32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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