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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 質詢 黃天牧:虛擬資產監管、平台上架標準、詐騙防制、電子支付

2024/3/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率所屬機關首長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董事長、總經理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3月4日及7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虛擬資產平台上架規範、業者登記及保障交易人的措施,並要求研議登記或許可制度。金管會表示現階段依洗錢防制法監管平台,專法仍在研究,約半年後提出草案;也會持續檢查業者並加強電子支付防詐。

  • 要求研議虛擬資產業者登記制度,並詢問能否先在洗錢防制法增訂相關規定。
  • 要求金管會加強電子支付及虛擬資產詐騙的源頭控管。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虛擬貨幣為何無法當作貨幣使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虛擬貨幣原本可作支付,但多年來主要用於投資,支付很少,且流通性不夠高。
  2. 虛擬貨幣去中心化,出狀況時沒有發行人或機構負責,是不是如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是,虛擬貨幣去中心化、波動性高且沒有內在價值。
  3. 目前由哪個業務機關負責虛擬貨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投資性質的虛擬資產由金管會負責,目前由證期局辦理。
  4. 虛擬資產上下架有什麼標準?什麼樣的資產適合上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有原則,但由平臺業者訂定內控與審核標準;成立公會後會訂定相關自律規則。
  5. 自律規則涉及違法時,有沒有實體負責及相關罰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平臺要負責;目前只有洗防法依據,還沒有專法。
  6. 我國有沒有要求虛擬資產發行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的市場准入措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長遠之計是訂專法;目前建議洗防法增訂業者登記規定,還在討論,也在與法務部討論。
  7. 針對虛擬資產不當銷售與詐欺風險,除了業者自律還有什麼作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除了洗防法規定,也會做金融檢查,檢查業者是否遵循指導原則並提出改進意見;詐欺案件由檢調處理。
  8. 對虛擬貨幣交易採許可制,管理或限制個人幣商,可不可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這是目前研究專法的方向。
  9. 專法有沒有期程,什麼時候提出?這個會期會提出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大約半年後會提出草案;這個會期不會提出,仍在研究各國情況。
  10. 臺灣目前有多少電子支付業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專營的電子支付業者約10家;委員所提資料可能正確,會再了解。
  11. 針對詐騙集團利用境外IP及電子支付,有什麼源頭控管措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電支會檢視連結電話是否與銀行開戶電話相同,去年已降低九成件數;所提詐騙數據是否都是電支,會後再確認。
  12. 除了宣導之外,還有沒有更強硬的防詐措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會從金流提醒,包括電支的OTP提醒,銀行也會同步防詐。
  13. 希望金管會在源頭控管上找出更好的方法,可不可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會全力以赴。

官員答應的事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提出專法草案(期限:半年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顏寬恒委員質詢,2024-03-0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23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232;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7 期(第 1 冊),第 269–3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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