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 質詢:金門船隻事故、議案名稱、海巡蒐證
2024/3/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指出金門地檢署仍在偵辦,主張調查釐清前不宜以「撞船」命名,建議採較客觀表述。委員並希望專案報告說明事發經過、檢討海巡處置與蒐證;逐字稿未見官員實質回應。
- 建議將議案名稱改為較客觀的表述,避免在調查釐清前以「撞船」預設責任。
- 透過專案報告說明事發經過,並檢討海巡人員相關處置及蒐證措施。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李柏毅委員質詢,2024-03-04,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4918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4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