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修法

6 位立委、8 段質詢談過政府採購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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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質詢

  1. 洪毓祥,2026/4/13 交通委員會:委員質疑部分廠商資格與承攬項目不相稱,要求工程會加強實質審查、抽檢,並提供停權廠商及關係企業資料報告。委員也要求研議將資訊服務採購指引納入政府採購法;主委表示採購機關可訂定資格,並願會後討論修法。(發言)
  2. 許智傑,2026/4/13 交通委員會:委員關切國際局勢影響柏油供應、工程成本及工期,要求工程會研議加快公共工程爭議處理,並建議採購法修法分批推進。工程會表示可辦理物價調整、工期展延及諮詢調解,修法將重新檢視,盼年底前再提出。(發言)
  3. 黃健豪,2026/4/13 交通委員會:委員詢問亞太球場周邊攤商標案的招標期限是否合法,並要求釐清出租類案件是否應有等標期標準。工程會表示該案較像空間出租,並稱採購法修法仍在研議,將再預告;「三振條款」尚未定案,會提供討論資料。(發言)
  4. 魯明哲,2026/4/13 交通委員會:委員詢問政府採購法修法暫緩的原因與時程,並以警用防彈背心採購問題,要求檢討驗收、文件查核及不良廠商停權機制。工程會主委表示,將再凝聚各界意見,預計年底前完成相關工作並重新預告。(發言)
  5. 洪孟楷,2026/4/13 交通委員會:委員質疑土方暫置區設置前未與地方充分溝通,且暫置期限與配套不明,要求跨部會及地方政府協商、降低衝擊。主任委員表示土方業務由內政部主管,並願以政務委員身分協調;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正彙整意見,重新預告時間未定。(發言)
  6. 許智傑,2026/1/5 交通委員會:委員詢問如何防止採購承辦人刁難廠商及採購弊端,建議工程會比對各地相近小額採購,找出異常情形,並研議地方爭議協助機制。工程會表示將研究以軟體分析決標資料,另政風、主計列席比率已由約四成升至五成三;委員也要求關注高雄重大建設進度。(發言)
  7. 魯明哲,2026/1/5 交通委員會:委員詢問政府採購法修法如何兼顧效率與品質,並關切一家即可開標、小額採購及評選驗收的人為風險,也要求延長等標期、規範付款並由工程會加強指引。工程會主委表示將公告採購預算、增加電子投標,並修訂契約範本及改善估驗付款。(發言)
  8. 陳素月,2026/1/5 交通委員會:委員詢問取消三家合格廠商才能開標的限制,是否會讓一家投標者得標,並提醒流標也可能源於利潤或工程難度。委員也關切契約範本與廠商免責條款的適用;工程會說明仍有資格及履約能力門檻,停權由審查委員會認定,草案目前仍在蒐集意見。(發言)

談過政府採購法修法的立委